第十七条 社团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是社团最高权力机构,社团会员大会形式一下职能:
(一) 监督、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
(二) 审议会长所作社团工作报告;
(三) 修改社团章程;
(四) 监督社团公布财务状况;
(五) 决定社团的合并、解散、更名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酝酿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由社团理事会认可产生。社团更换会长须提前一周至社团工作部备案。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罢免必须由社团理事会提出不信任案,由理事会的三分之二的理事通过不信任案,一周内召开紧急会员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罢免即罢免通过,被罢免人权力暂行移交给组织部长。
第二十条 协会理事会理事以及各部部长的选举与罢免则由社团理事会三分之一的理事提出,三分之二的理事表决通过则即刻成立。
第二十一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需通过社团理事会一致通过,在社团会员大会上提出,由四分之三的会员表决通过即告修改成功。
上海交通大学野外生存协会
200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