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有自由参加和退出本协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协会内部会员一律平等,并按本章程享受合法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员有参加会员大会的权利,拥有对本章程第十五条中所列事项的表决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协会的管理机制、财务情况,并可向社团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会员有权力向社团工作部反映社团内部情况,并应配合社团工作部对本协会的调查、审核工作。
第三十条 本协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所由社团的担任社团中职务的权利,并据此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海交通大学野外生存协会
200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