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本协会的主要活动分为校内的准备以及校外的实践两大部分。
(一) 校内的准备部分分为理论教程和训练教程。
1.理论教程包括各类野外生存知识的讲座,野外生存书记的阅读,相关专题影视节目的收看,心理素质的测试以及会员相关反馈的讨论等。
2.训练教程包括各种体能训练和拓展性训练等;并且还包括相应的身体素质的测试和记录以及训练感受和心得的交流。
3.如果校内的条件成熟,我们的部分实践活动等。
(二) 校外的实践活动将以大自然为依托,在各种适合活动的自然环境下进行。每次活动的内容视地理环境和天气情况等因素。
第七条 本协会的所有校内训练活动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有保护,有监督的环境下进行。训练活动都必须有科学的计划,训练时必须由协会中有经验的会员担任保护工作,并且在必要时采取器械保护。训练活动如果不遵循本条的保护措施,一切事故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第八条 本协会的一切校外实践活动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视危险系数而定购买保险,并且由有经验的野外生存人士作现场指导以及保护措施。活动负责人必须尽可能地了解本次活动的可能存在的危险,并在危险处做好必要的保护同时经常与活动指导沟通采纳其意见。
第九条 任何没有保护或不适于在当时地理环境、天气情况及其它未预料的因素下的活动一律不准进行;正在进行的应该尽快的正确的停止,行为人要接受教育并且口头检讨。对于那些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行为人,没有造成恶性后果的将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对其加以批评,书面检讨,少量罚金或者开除其会员资格的处罚;对于那些造成恶性后果的行为人由理事会讨论对其加以通报批评或者开除其会员资格的处罚,如果其行为触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上海交通大学野外生存协会
2002年10月